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2年春学期大学生体质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者:张启昕发布时间:2022-05-03浏览次数:150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更好地落实《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函》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文件精神,促进我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顺利完成202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大学生体质测试上报工作由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负责,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门协同工作,并成立工作组。

  长:陈克军

副组长:张茂林    

  员:医务室负责人、体育学院全体人员、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及学工办主任等 

二、测试范围

我校所有在校就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2256月。

上报时间:202212月31日前。

时间安排:见附表,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四、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男、女各九项: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注:其中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项与体育课素质测试重复,故大一大二学生使用体育课成绩,由任课教师手工录入,不再另行测试大三学生因无体育课,请做好测试准备。

五、测试方法与要求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等四项数据使用仪器采集,其它项手工测试,记录数据。

参测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卡进行人脸核验后方可进行测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不予测试。如有发现代测者,一律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六、免执《标准》处理办法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校医务室确认不能参加《标准》测试,体育学院核准审批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申请存入学生档案。

七、实施职责分工

1、体育学院做好实施工作,教务处将学生《标准》等级评定成绩记入学籍成绩档案。

2、体育学院全面负责《标准》的实施,做好宣传和讲解工作,负责制定本学期2019级、2020级、2021级各班级测试计划;负责汇总评定本年度学生《标准》等级,并以班级为单位出具成绩,连同《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申请表》一并送交教务处,与学生学籍成绩卡一同归入学生档案。

3、各院收到学生《标准》成绩后,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根据《标准》测试成绩、《标准》毕业成绩执行与奖学金评定、学籍管理相关的有关规定。

八、测试设备和器材

固定设备与手持设备均在体测室,确保测试期间正常使用。

 

                                                                  

                                                 体育学院

                                 20225月3日

附表:体测安排表.docx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