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晨跑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马勇发布时间:2018-09-13浏览次数:2412

  

2018--2019学年第学期开展晨跑活动的通知

各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晨跑实施方案》,鼓励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其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经体育学院研究,本学期于9月(2018年)1(2019)2-17周)间开展晨跑活动。

1、晨跑对象

我院大一、大二学生。因残疾、生病、住院(医院诊断证明)或教学原因(实习、写生、考察等)不能出勤的学生,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辅导员和院学生工作处领导批准,可免晨跑(体育学院备案)。大三年级学生早锻炼由各院系自主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2、晨跑时间

在正常教学期间内,周一至周五早晨640—720打卡(一次即有效)晨跑,活动安排见下表,考勤机放在运动场规定的地方,特殊天气暂停晨跑。

星期


参加

单位

1、特殊教育学院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语言学院

4管理学院

5、音乐学院


1、康复科学学院

2、音乐学院

3、阳光(美术)学院

4、学前教育学院


1、学前教育学院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语言学院

4、特殊教育学院

5管理学院

1、康复科学学院

2、音乐学院

3、阳光(美术)学院

4、语言学院

5、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特殊教育学院

2、学前教育学院

3、阳光(美术)

学院

4管理学院

5、康复科学学院


3、晨跑地点

学院田径运动场。

4、晨跑要求

要求学生每天至少跑2000米,可以集体活动、也可以个人练习。在健身跑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项目锻炼(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跳绳、健身舞、健美操、素质练习、广播操等)。

5、学生参加锻炼时运动量适当,衣着适宜。本学期大一级学生30/人,大二级学生40/人,大一、大二不满次数均记为0分。鼓励超量,在2--17周内完成。打卡时应自觉排队,不允许带卡代刷,如发现代刷将严肃处理。

6、采用校园一卡通刷卡计次考核。

该项成绩根据学生个人参加晨跑的有效次数进行评定,满分100分,以10%的比例计入体育课程总成绩。

7、各学院制定本系相关考核制度,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必须定期检查,体育学院定期公布学生的有效出勤情况,学生可以自行在校主页一卡通网站(http://ecard.njts.edu.cn/Default.aspx查询有效次数。

8、安排体育学院教师和学生团队值班,履行免晨跑正常手续的学生,统计出勤率时从基数中扣除。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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