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第九届男子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金梅发布时间:2025-05-06浏览次数:10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第九届男子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体育学院。
(二)协办单位:校学生足球协会、校学生会体育部。
二、参加单位
特殊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康复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语言学院、
管理学院、音舞美术学院联队、体育学院、教职工代表队。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5 5 14 日—6 4 日。
地点: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足球场。
开幕式:2025 5 14 日下午。
颁奖典礼:2025 6 4 日决赛结束后。
四、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
() 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目比赛者,身体有疾病或不适宜足球运动的不得报名参赛,请各参赛学院严格把关。如需要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到医务部门体检,一经报名视为身体条件符合参赛要求。
() 参赛队报名,通过审核,可以获得代表本院队参赛资格。
() 各参赛运动队领队必须是本院领导或教师担任。
五、参加办法和报名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运动员须身心健康,平时坚持锻炼,有良好的体能储备和运动能力,一经报名视为该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参赛学院根据学生情况自行组织运动员到医务部门体检),请各学院严格把关。
()各参赛队必须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的球员不得出场。
(三)各参赛队必须在 2025 年 5 月 12 日 17:30 前提交报名材料(见附件一、二)。每队限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5 人,并确定号码(号码须为 1-35 号,并与报名表相符)、裁判员至少 2 人(运动员可兼),必须加盖学院公章,送至体育学院 B105 办公室赵云老师处,并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球员电子保单发送至邮箱 2781151673@qq.com。
(四)报名表在赛程期间有效,如开赛前参赛人员产生变动,必须事先报体育学院,获批准后方可参赛。赛程期间禁止调整参赛人员。
(五)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在当场比赛前,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学生证》,并接受当场裁判员和比赛监督的审查,否则将不允许参赛。
(六) 各参赛队需必备至少一套统一足球比赛服装,建议配备两套(一深一浅),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不允许穿着带有钢钉的足球鞋,比赛过程中须佩戴护腿板,并完全包裹
在球袜内,未佩戴护腿板者不予上场比赛,比赛开始后私自取下护腿板者按第一次黄牌,第二次红牌处理。
(七) 联系人:体育学院赵云老师、赛事秘书长郭元启。
电话:17709450202 邮箱:2781151673@qq.com
1、各参赛队领队、队长扫码加入下方通知群,以便通知。

2、各参赛队裁判员扫码加入下方裁判通知群,以便通知。

六、竞赛办法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
1、参赛的十支队伍分 A B 两组抽签决定:A1A2A3A4A5B1B2B3B4B5。其中,体育学院代表队和教工足球队自动进入 A5 B5的位置。
2、小组赛单循环比赛,决出各小组前两名。
3、体育学院代表队和教工足球队只参加小组比赛,不记名次,同组对手无论比赛结果均按 30 计分,若经比赛监督认定同组对手在与和上述两队比赛时出现故意弃赛、退赛或消极比赛等行为,则按 03 或场上更大
比分计入该队成绩。
()第二阶段:淘汰赛
每个小组前两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胜出的球队进入决赛争夺冠军;其余两支球队争夺季军。
(三)决定名次:
1、小组循环赛:
1)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以全部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
2)如出现两队以上(含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A、相互间的胜负关系。
B、相互间的净胜球。
C、红黄牌数量,红牌扣 3 分,黄牌扣 1 分。
D、抽签
2、淘汰赛:
1)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
2)如 60 分钟为平局,则以互罚球点球决定胜负。
3)球点球决胜程序:依照国际足联 A 级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南京特师足球比赛纪律处罚办法》。
(三)比赛场地和比赛用球
比赛场地为栖霞校区两片八人制足球场;比赛使用 5 号球,由各学院自行准备比赛用球。
(四)比赛时间
1、全场比赛为 60 分钟,上下半场各 30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10 分钟;
2、规定比赛时间开始后参赛队如迟到 10 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 03 失败;
3、如因特殊情况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体育学院努力仍未恢复比赛,另选时间补足比赛时间。
(五)队员人数和替换
1、所有报名的 15 名运动员且符合参赛资格都可上场比赛,比赛时,每队上场队员为 8 人;每场比赛开始前 10 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 8 名运动员和 7 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不限换人次数,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2、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3、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 6 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 3∶0 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 3∶0 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六)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1、比赛过程当中,任何时刻不得使用倒地铲球动作。如果参赛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被视为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并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红牌罚出场,凡恶意从后做出倒地铲球动作的,直接红牌罚下并禁赛;
2、如球员有意或故意犯规侵犯对方球员造成对方受伤等严重后果,该球员个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奖励办法
(一)按比赛成绩奖励前三名参赛队。
(二)比赛评选出“金靴奖”、“金球奖”、“金手套奖”优秀运动员以及“金哨奖”优秀裁判员。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九、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裁判员由体育学院选派。
(二)比赛监督对有关比赛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协调;其主要职责为:审查运动员比赛资格,检查比赛场地及相应设施;协助做好赛场管理工作;监督裁判员执法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体育学院报告。
(三)裁判员自备服装和鞋袜。
十、比赛的管理
体育学院全面负责足球比赛的组织和管理,承办比赛学生足球协会和学生会全面负责赛场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一、纪律及处罚条例
(一)在比赛中出现打架斗殴、辱骂对方球员或裁判员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辱骂对方球员或裁判员,立即被出示黄牌;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停赛三场;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直接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二)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不可做出不理智行为,对于严重有损学生形象的行为,体育学院有权禁止其个人或相关学院参加后续比赛。
(三)同场比赛获得红牌或两张黄牌者停赛一场,联赛期间凡球员积累 2 张红牌,取消参加参赛资格。第一阶段产生的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
十二、未尽事宜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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