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特师杯”第九届女子足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金梅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国女子足球改革发展方案(2022-2035年)》精神,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各学院、班级、同学之间的友谊和文化交流,提高我校学生的足球竞技水平,展现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我校特师杯九届女子足球比赛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团委体育学院     

二、承办单位

校学生会文体 学生足球协会  

三、参加单位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管理学院、语言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四、比赛时间

20241113—1120

五、比赛地点

栖霞校区足球场

六、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24学年注册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在籍全日制女大学生。

2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目,各参赛队需体检表连同报名表上交。

3参赛队报名,通过审核,可以获得代表本院队参赛资格。

4各参赛运动队领队必须是本院领导或老师担任。

七、参加办法和报名时间

1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

2各参赛队必须在20241110日前报名。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人、裁判员3人(男女均可),必须加盖学院公章,送至体育学院202室,并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964722128@qq.com邮箱。

3.以学院为单位组成足球啦啦队,报名人数限制在十二人以内,男女皆可。各院啦啦队应在开幕式和比赛中场休息时进行表演,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重要依据

4报名时必须将队名全称和简称填写在报名表上,报名表在整个比赛中有效,如更换教练员、运动员,必须事先报主办方获批准,方可参赛。

5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在当场比赛前,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学生证》,并接受当场裁判员和比赛监督的审查,否则,将不允许参赛。

6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89668097 

八、奖励办法

1.按比赛成绩奖励前四名代表队,并颁发奖状。

2.比赛评选出“最佳射手”“最佳守门员”“最佳裁判员”“最有价值球员”各 1 名。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组织奖”各 2 项。

九、未尽事宜

1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2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 “特师杯”第九届女子足球比赛报名表(运动员).docx

         2“特师杯”第九届女子足球比赛报名表(裁判员).docx

 

 

                                                                           体育学院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