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告别懒惰,健康生活,青春乐跑,你我同行!
各学院: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提高同学们的体质健康水平,体育学院将结合大学生乐跑实施方案,学期末开展“乐跑之星”评比活动,荣获“乐跑之星”的同学即可获得荣誉证书以及奖品,对当学期乐跑活动参与度高且无违规行为等情况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请各学院配合做好本学期的乐跑组织工作。
评比规则:
1.最终成绩以乐跑APP记录有效次数为评比标准(同次数情况下以有效里程为评比标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旦发现作弊情况,立即取消评比资格,各学院违规情况将会在网上进行公示。
体育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