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E20231202
项目名称:栖霞校区体育场馆租赁服务评估
项目预算:1.2万元
项目概况:对栖霞校区体育场馆(包括:体育馆、健身中心、乒乓球馆、田径场、足球场、网球馆)进行收费价格的评估定标,收费价格包含校外和校内。同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完善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评估和管理办法修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有效期内));
2.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盖单位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税收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现场勘查
本项目安排现场勘查,勘查时间:2024年1月4日下午13:30-17:00,项目评估地点位于栖霞校区(神农路1号)内,由投标人到勘查联系人处签到确认后自行勘查现场,投标人需全面勘查作业场地等情况,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经明确知悉现场和交通的全部情况和风险,并已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四、项目需求:
对体育场馆进行全方位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报告中含有小时收费、天收费、短期租赁收费、长期租赁收费标准。
五、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1.参加询价比选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比选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评选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7:00。
地址: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体育馆103
响应文件组成: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询价采购函等资格要求提及的文件。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8651674074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询价采购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