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E20230710
项目名称:浦口校区悬浮地板采购
项目预算:9.9万元
项目概况:室外篮球场1318㎡旧草坪拆除、清运、修补;1305㎡悬浮地板采购、篮排球场画线各一片(详情见询价采购函)。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货源充足,可定制尺码,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项目需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技术标准的正品。原室外篮球场1318㎡旧草坪拆除、清运、原基础地面修补;原室外篮球场1305㎡铺设悬浮地板,悬浮地板规格不小于25*25*1.20cm(长度*宽度*厚度),篮球反弹率:≥93%;臭氧老化(200pphm浓度,5000h)后外观无龟裂现象,硬度≥87(Shore A),拉断伸长率变化率≤±5%;氙灯试验后样品无变色、开裂、变形等明显变化,拉伸强度≥20Mpa;耐湿热老化不少于17000h后,外观无明显变化,灰卡评级≥4级;篮排球场画线各1片。
2.产品需按校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货、安装、画线,物流运输、卸货搬运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四、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1.参加询价比选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比选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评选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
地址: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体育馆值班室
响应文件组成: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询价采购函。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865167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