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南特师〔2022〕7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为学年考核。如有岗位调整的班主任,此次考核在原单位进行,工作不满一年的班主任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时间
9月23日—10月15日
三、组织实施与考核原则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成立学生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重点考核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全面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班主任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际成效。具体包括所带班级的精神面貌、班风建设、学业成绩、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及学术交流活动、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含毕业生就业率)等方面。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由各学院于10月4日前组织班主任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每位班主任均须填写《2021—2022学年班主任工作总结》(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留一份存档。
2.学院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工作考核,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考核优秀者须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上报《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3.考核结果的运用。班主任津贴由“平时津贴”和“考核津贴”组成:平时按每班每月100元发放;学年末考核为优秀的,该学年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8元(特殊学生按 1.2 系数记)集中发放;考核为称职的,该学年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6 元(特殊学生按 1.2 系数记)发放;考核为不称职的,该学年班主任津贴不予发放,且取消其下一学年班主任任职资格。
六、相关要求
1.班主任队伍是校风、学风建设的主力军,是对大学生进行人格培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考核并推荐优秀班主任是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考核组织工作。
2.各学院要以此次考核工作为契机,将典型推荐与选树培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充分展示我校班主任立德树人、敬业爱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营造学习先进、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3.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班主任工作总结、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纸质材料盖章、签字后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05室,联系人:陈雅露,联系电话:89668039),电子稿上传至学生工作处邮箱:xgc@njts.edu.cn,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1.2021—2022学年班主任工作总结
2.2021—2022学年班主任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3.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