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启昕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838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及申请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五)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六)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

(七)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八)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智育排名均不低于班级10%,同时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低于班级10%;

(九)在校期间至少1次获校内一等奖学金;

(十)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者对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可适当放宽条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十一)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具体要求和程序

1、根据上述标准,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各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将推荐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附件的要求,于9月30日前报校学工处

njtsxgc001@163.com。

2、学工处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召开校评审工作会议,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定,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申报

国家奖学金的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填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

2. 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学院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打印。

3.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二年制的学生只能是2021—2022学年的奖项。

4.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220字之间。

5. 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00字之间。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中学院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7.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8.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章。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并在初审名单汇总表上对此种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四、2022国家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根据下达的指标,2022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1人,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每学院限报1-2人,各学院凭申报材料进行校级评选,并确定最后人员名单。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应在认真做好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2、纸质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报学工处1份,学院保存1份);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一式2份:报学工处1份,学院保存1份);

3、4分钟个人展示PPT。

附件:

1.2022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