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启昕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792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文件要求,本学年我校继续使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的基本支出,且为正式在籍在校2021级、2020级、2019级、2018级学生。

二、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学生申请入口分为移动端和电脑端。移动端路径为: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电脑端网址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学生登录后,在线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如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可以拍照上传。学生每学年均需要重新申请,但是填写过的信息都保存在系统中,学生对所显示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也在此系统同步申请学生填报信息时需在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中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和本专科减免学费选择是,否则不会考虑给予申请本学年的国家助学金和本专科减免学费。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附件1)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此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学生需在9月22日前完成困难认定在线申请,过期申请视为无效。

三、学院核实认定困难等级

各学院在所有学生完成申请后,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认定;同时导出申请学生汇总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并结合走访、民主评议情况对系统得出的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完成学生困难等级认定, 学生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请根据系统最终得分划定困难等级。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16〕151 号)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按照学校最高档次标准给予资助。学院认定工作请于10月15日前完成。

将初步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通过班会等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对确实存在与实际不符的要做出调整。

四、建立档案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二级学院打印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签字盖章留存以备核查。系统将关闭修改权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后,最终确定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数据。

 

附件1: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

附件2: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