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决定推行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加强对党员的培养和教育,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适用范围
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答辩办法
1.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是指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后,党支部采取答辩的形式,就转正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的了解、现实表现及其他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考察的制度。
2.答辩安排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之前进行,答辩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答辩内容和结果须形成文字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能否按时转正的重要参考。
3.答辩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与现场答辩,支部发展对象可到答辩现场旁听、提问。
4.答辩分为自我陈述、理论问答、自由问答三个环节。
自我陈述环节:转正对象陈述自己在预备期间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发挥作用情况等),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自身还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等。
理论问答环节:转正对象通过抽签确定自己答辩顺序及题目。
自由问答环节:转正对象接受党员、发展对象的现场提问,并当场作答。提问范围不限,目的在于了解情况、加强沟通、促进提高。
这三个环节总计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在全体党员面前公开答辩。
5.答辩程序
(1)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支部对拟转正预备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提前一周告知拟转正预备党员进行转正答辩;
(2)主持人介绍答辩会的出席对象及会议程序等安排;
(3)主持人清点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
(4)答辩人员分自我陈述、理论问答、自由问答三个环节进行答辩;
(5)根据答辩情况,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对答辩情况进行评价;
(6)主持人统计表决结果,并填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汇总表》中;
(7)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8)支部安排专人与答辩人谈话,针对答辩情况,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四、其它
1.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