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体育学院
二、比赛地点和时间:
地点:乒乓球馆
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2月16日(下午)。
三、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团体
四、参加单位:
特殊教育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数学与信息学院
美术学院 康复科学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语言学院 管理学院 体育学院
五、参赛办法:
1、各学院可报男、女乒乓球队各一支。体育学院的学生可以参加个人单打。
2、各学院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6名。参加团体的男女各3人,必须在报名表备注里注明。
3、参赛者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身体健康,无疾病,报名时各院严格把关,一经报名视为该队员可以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团体比赛每盘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
2、单打:第一阶段,抽签对阵淘汰赛;第二阶段,从第三轮开始进行排名赛。
3、团体: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分组交叉赛。运动员从本院报名的运动员中选派。比赛顺序为:女单一号、男单一号、女单二号、男单二号、女单三号。
4、参赛队(员)因故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请提前通知裁判组。迟到5分钟后则宣布该队(员)为弃权,并取消其后继比赛资格。
5、比赛中若出现争议,各代表队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竞赛仲裁委员会如实反映情况,并由裁判组与代表队领队协商解决,必须尊重裁判的判决。比赛中出现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取消既有比赛成绩,并严肃处理。
七、报名时间
各参赛队将运动员名单打印稿(盖章)和电子稿(发于邮箱zjhnu@163.com)于11月26日下午15:00之前报送体育馆办公室(103室),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不报,不安排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单打各取前8名。 混合团体取前四名。
2、每支参赛队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男、女各一名。
3、本次比赛评出“体育道德风尚奖”及“最佳组织奖”代表队各一支。
九、其他
1、12月2日中午14:20召开各代表队队长、裁判等相关人员会议(地点:体育馆),请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2、比赛用球由体育学院提供,球拍自备。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属体育学院。(咨询电话:89668096)
体育学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