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展晨跑活动的通知
各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晨跑实施方案》,鼓励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其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经体育部研究,本学期于9月(2017年)—1月(2018年)(2-17周)间开展晨跑活动。
1、晨跑对象
我院大一、大二学生。因残疾、生病、住院(医院诊断证明)或教学原因(实习、写生、考察等)不能出勤的学生,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辅导员和院学生工作处领导批准,可免晨跑(体育部备案)。大三年级学生早锻炼由各院系自主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要求。
2、晨跑时间
在正常教学期间内,周一至周五早晨6:40—7:10打卡(一次即有效)晨跑,活动安排见下表,考勤机放在运动场规定的地方,特殊天气暂停晨跑。
星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参加 单位 | 1、特殊教育学院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语言学院 4、管理学院 5、音乐学院 | 1、康复科学学院 2、音乐学院 3、阳光(美术)学院 4、学前教育学院 | 1、学前教育学院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语言学院 4、特殊教育学院 5、管理学院 | 1、康复科学学院 2、音乐学院 3、阳光(美术)学院 4、语言学院 5、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1、特殊教育学院 2、学前教育学院 3、阳光(美术) 学院 4、管理学院 5、康复科学学院 |
3、晨跑地点
学院田径运动场。
4、晨跑要求
要求学生每天至少跑2000米,可以集体活动、也可以个人练习。在健身跑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项目锻炼(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跳绳、健身舞、健美操、素质练习、广播操等)。
5、学生参加锻炼时运动量适当,衣着适宜。本学期大一学生30次/人、大二级学生40次/人,鼓励超量,在2--17周内完成。打卡时应自觉排队,不允许带卡代刷,如发现代刷将严肃处理。
6、采用校园一卡通刷卡计次考核。
该项成绩根据学生个人参加晨跑的有效次数进行评定,满10次开始计分,满分100分,以10%的比例计入体育课程总成绩。
7、各院(系)制定本系相关考核制度,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必须定期检查,体育部定期公布学生的有效出勤情况,学生可以自行在校主页一卡通网站(http://ecard.njts.edu.cn/Default.aspx)查询有效次数。
8、安排体育部教师和学生团队值班,履行免晨跑正常手续的学生,统计出勤率时从基数中扣除。
体育学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