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体育部 二、比赛地点和时间: 地点:体育馆 时间: 三、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团体 四、参加单位: 特教与学前教育学院 文理学院 艺术学院 阳光学院 国际继续教育学院 公共管理系 康复科学系 五、参赛办法: 1、各院(系)可报男、女乒乓球队各一支。 2、各院(系)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6名。 3、凡我校在籍大学生均可参加;参赛队员须持医院或院医务室健康证明。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其中团体比赛每小局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 2、单打:第一阶段,抽签对阵淘汰赛;第二阶段,从第三轮开始进行排名赛。 3、团体: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分组交叉赛。运动员从本院(系)报名的运动员中选派。比赛顺序为:女单一号、男单一号、男女混双、女单二号、男单二号。 4、参赛队(员)因故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请提前通知裁判组。迟到5分钟后则宣布该队(员)为弃权,并取消其后继比赛资格。 5、比赛中若出现争议,各代表队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竞赛仲裁委员会如实反映情况,并由裁判组与代表队领队协商解决,必须尊重裁判的判决。比赛中出现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取消既有比赛成绩,并严肃处理。 七、报名时间 各参赛队将运动员、裁判员名单打印稿(盖章)和电子稿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单打各取前8名。 混合团体取前三名。 2、每支参赛队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男、女各一名。 3、本次比赛评出“体育道德风尚奖”及“最佳组织奖”代表队各一支。 九、其他 1、 2、比赛用球由体育部提供,球拍自备。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咨询电话:89668096) 体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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